好消息!
四川拟升级生娃福利
产检最高报1500元
顺产限额5000元
分娩门槛费都直接免了!
目前正在征集意见中!
还有哪些福利?
赶紧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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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升级生娃福利
日前,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围绕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规范生育津贴支付和优化经办服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信息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核心内容
01
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参保范围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保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退休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保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退休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
✅规范缴费标准
职工依法随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保统一征缴,合并计算缴费费率。
单位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可逐步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规范调整至缴费基数的0.5%-1%范围内。
图片由AI生成,仅供参考
02
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产前检查医疗费
产前检查定额保障标准职工不超过1500元、居民不超过1000元。
(当前职工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生育1000元 ,居民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 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 700元)
✅住院分娩医疗费
对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住院分娩或终止妊娠使用的政策范围内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不设起付标准,在限额内全额予以保障。
住院分娩医疗保障限额顺产不超过5000元、剖宫产不超过7000元。
✅生育保险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或退休时符合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待遇享受条件的,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住院分娩时,可按男职工参保地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由男职工参保地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计划生育费用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结合实际明确保障政策,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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